我市着力构造体系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精神,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到实处,我市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后于2009年、2010年、2011年相继出台了《铜川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铜川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并于2011年7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2013年8月,我市又率先在全省出台了《铜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办法》,同时建立丧葬费补贴自然增长机制,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9.41万人,参保率98.66%,领取待遇6.15万人;2013年发放丧葬费补贴25人,共计1.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