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坪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坪肺炎防控办〔2020〕38号),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现组织开展坪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申报范围
符合《坪山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规定,在坪山投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的企业。
二、资金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解除后10个工作日或3月31日(先到为准)。经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物资保障组认定,应急防控物资已完全满足辖区防疫要求,后续不再受理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认定。
三、资金申报方式
(一)所需申报材料
《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申报与审核流程及所需填报的材料详见***。
(二)申报材料接收邮箱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并将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sqtztgs2020@szpsq.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联系电话:0755-89381031。
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2020年3月9日
相关稿件:
***1: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认定申请表.docx
***2:承诺函.docx
***3:资助项目申请表.docx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5:明细表.docx
***6:所需材料清单自查单.docx
***7:申报指南.docx
***8:申报与审核流程.docx
***9:深坪肺炎防控办〔2020〕38号 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