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关于王宛生等3人的意外伤害公示(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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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4日发表
兹有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王宛生等3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医疗工伤结算科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辛燕妹 联系电话:0754-88522057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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