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三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汕府函〔2018〕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扎实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发扬“承百年匠心 铸品质汕头”的城市质量精神,引导和激励我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汕府〔2017〕53号)规定,经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决定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经营质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瑞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家企业授予“第三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并予以通报表彰,各给予每家获奖企业50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不断推动质量变革,再创发展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追求卓越、提质增效,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贡献。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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