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的决定》业经2014年2月8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 长
2014年2月27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的决定
2011年7月26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的《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已被2013年8月29日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布的《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替代。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相关***: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1:41: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