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干部进村包干服务基层市纪委推行基本制度试点工作
记者近日了解到,市纪委决定在全市推行《汕头市镇(街道)干部包村(居)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基本制度试点工作,并从6月1日起至11月底在各区(县)挑选一个镇(或涉农街道)作为试点单位,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实施和落实包村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镇(街道)干部联系基层、掌握民情、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意见》规定,镇(街道)机关干部包村(居)要划分成若干工作组,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包1个或多个村(居),主要负责指导村(居)“两委”的工作、所包村(居)搞好村级班子建设,抓好所包村(居)的政治稳定,协助所包村(居)理清经济发展思路,帮助建立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各项议事规则以及村(居)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包村(居)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票决事项的上报、监督和***落实工作,积极化解所包村(居)干群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及协助上级查处所包村(居)的违纪违法案件等。《意见》规定,对包村(居)干部因工作失察失职失误,出现重大问题解决不到位、不及时,使问题矛盾进一步激化恶化,严重影响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给予适当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记者李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