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依法拆除两处大型存量违建
11层高违建设在国有储备用地上,严重阻碍城市发展;7处建筑面积共约4000平方米的违建设在危险边坡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4月19日下午,新区党工委书记余新国,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清率队先后到观澜办事处、观湖办事处召开推进整栋拆除存量违法建筑现场会,对两处大型违建进行强力拆除,进一步彰显了新区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心。
据悉,此次清拆的其中一处违建位于观澜办事处桂花社区庙一村20号,是一栋11层高的违法建筑。2016年3月,观澜执法队根据拓展空间保障发展的工作安排对该处建筑立案调查。经查,该建筑占地约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2013年开始动工,2015年初控停至今,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涉地块规划情况为城乡建设用地。观澜执法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期间,执法人员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同时做好业主思想工作。经解释教育,违建行为人认识到侵占国有储备地违法抢建行为严重阻碍城市发展,愿意积极配合执法行动,观澜办事处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涉事的另一处违法建筑位于观湖樟坑径社区摇丫山绿道旁,现场共有7处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其中2栋均为高2层的永久性建筑,5处均为1层的其他建筑物。
该违法建筑违法占用林地影响规划,至今未取得合法报建手续。同时,该建筑物全部位于开采过的山体下面,三面环山,且该山体边坡均未采取任何防护、修复措施,山体边坡的石块、泥土疏松迹象十分明显,极易发生山体坍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观湖办事处接连多日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截至记者发稿,清拆队伍已将上述违法建筑物全部拆除完毕。
余新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区始终保持查违力度不减,通过旧改、新两规确权、强拆行动等,全面加强对违法建筑的管理。同时,鼓励基层克服困难,全力推进查违控违拆违工作。
新区领导黄海广、黄启键参加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