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鼓励企业恢复产能奖励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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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根据《关于印发
公示期自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科技产业局反馈。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珠海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鼓励企业恢复产能奖励资金公示名单
联系人:孟妍竹 联系电话:0756-3629096(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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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6:38: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