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各街道建设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4年1至5月,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宗,造成10人死亡,其中工贸企业1宗,区报建建筑工程项目1宗,市报建监管建筑工程项目2宗,未报建建筑工程项目6宗(主要是小型装饰装修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区安委办2014年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栏、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广大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生产技能,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容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加大对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查处力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1.项目经理、安全主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级教育制度、起重机械持证上岗制度等执行及记录情况;
3.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及旁站监理记录。
(二)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
1.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评审及第三方监测情况;
2.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重点脚手板铺设)、卸料平台施工方案编审、论证及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拆装方案编审、论证及执行情况以及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等;
4.焊接、切割及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5.地下燃气、供水、供电、通讯等管线保护措施及落实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应立即停工整改,经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大与安全工作相关的物资、设备、人员的必要投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二)对于区报建建筑工程项目,区住房建设局安监、质监部门要以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平安工地创建和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加大报建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监督,严防严控安全隐患,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严厉整治和惩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于市报建建筑工程项目,区住房建设局积极协助市住房建设局做好施工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一旦发现相关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提请市局组织查处。
(四)对于非报建建筑工程项目,各街道按照《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安全工作1+3文件汇编》的有关规定,切实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通过安全巡查、监控、专项整治、受理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区有关监管部门组织查处。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6月24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