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设立深圳市金凯迪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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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依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27号),拟批准设立深圳市金凯迪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办公场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盛平社区新龙岗花园北区3栋907。
机构负责人姓名:吴凯、业务负责人姓名:金玉华
公示时间:至4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向区财政局会计科如实反映情况,反映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以便调查和核实。
地址:龙岗中心城财政大楼321室 邮政编码:518172
联系人:林玉明联系电话:28922169 传真:28922186
龙岗区财政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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