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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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准,同意成立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水头社区老年人协会,登记证书号:粤深龙社证字第00203号,社团性质:联合性,法定代表人:彭德祥,登记日期:2009年6月4日,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办事处,开办资金:壹万元,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水头社区水头居民小组新祠路28号。现予公告。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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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0:00: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