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实施行政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各部门根据具体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进行了梳理,制定了《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以图片的形式,形象生动的列明了规范文件制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便于各部门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整个制发过程。同时,以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重点,结合具体审核内容制定了局《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表》,进一步规范了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局法制审查内容更加具体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健全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局党组常态化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法治专题讲座,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法制宣传,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建立普法宣传活动点,并把信访接待、服务咨询热线、对外服务窗口、部门网站等建成重要的普法宣传基地;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普法”,及时发布各类普法信息,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微信有奖竞答活动,采取以案释法、法律条文解读等方式,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更加快速、高效地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对新出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和《广东省实施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通过局党组学习会、局务会等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民法典》专题授课,组织局领导干部40多人参会学习。按要求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法考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执法培训。组织局执法人员赴武汉参加2020年深圳劳动监察提升培训。同时,积极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先后组织了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调解等业务培训班,极大地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我局印发《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联合龙岗街道劳动办在龙岗街道天玑城商业广场一楼顺利开普法宣传活动。12月14日在丹竹头莲塘工业区,局法制科联合南湾街道劳动办现场为市民解答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问题,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活动当天,发放劳动法律法规100余册,劳动宣传物资40余件。
四是深入推进企业“健康体检”。2020年,我局开展“企业健康体检”服务模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通过创造性开展企业劳动关系“健康体检”工作,重点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把脉,查找漏洞并提出改善建议,从源头上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劳动用工问题和困难,避免因用工管理不规范引发劳资纠纷。年初至今累计对154家300人以上企业进行“健康体检”,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意见的同时,也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履行好劳动关系主体责任,在全区营造了良好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
三、加强法制保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持续完善法律顾问服务。严格落实《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制定《2020年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组织对法律顾问的考核和满意度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局法律顾问的考核和续聘工作。一年来,局法律顾问利用其专业知识,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合同法律审查、行政案件办理、专项法律业务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局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15宗,办理非诉案件执行和垫付欠薪追偿事务70宗,参与疑难复杂业务事项讨论110多次,协助审查政府合同205份。
二是切实加强法制审核把关。全面加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和政府合同法制审核工作,认真落实审核与执法相分离原则要求,由局法制科统一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并委托专业法律顾问参与。同时,局法制科和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局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疑难业务办理、疑难负责案件讨论等环节,对涉法事项提出独立、专业法律意见。全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36宗,审核各类政府合同205份,重大行政执法、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较好地保证了行政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出现法律风险。
三是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和区法治政府考核指标的要求,对行政诉讼案件安排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11月底,我局出庭应诉案件5宗,副职负责人参加了5宗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较好完成了区法治政府的考核指标。我局领导带头出庭应诉规范了我局的执法活动,也促进了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
四是加大疑难案件法律指导。我局落实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对在处理行政执法、信访案件以及其他业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局领导或委托局法制科召集法律顾问和业务科室,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理程序等问题进行研讨,加强对具体案件处理的指导。同时,对法制审核、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错漏、瑕疵事项,及时进行总结反思、调整完善,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畅通行政执法投诉和监督渠道,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并保持畅通。加强执法数据信息平台(系统)报送,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数据的报送、对接以及系统的使用。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借助政府网站平台,从事前的主体、职责、监督等6类信息,到事中的表明执法人员身份、执法窗口岗位、当事人权利义务,到事后的执法结果、年度数据、文书公示等内容对我局的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公开,让行政执法置于群众监督之中,让权力在阳光中运行。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完善局内部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和不当行政行为。按要求及时答复并配合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处理各类案件总计85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 5宗;行政诉讼案件10宗,处于一审诉讼程序案件 1 宗,处于二审诉讼程序案件8宗,处于再审程序案件1宗;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9宗,垫付欠薪追偿案件31宗。在已结案的案件中,无一败诉,胜诉率达100%。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的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全面的在省平台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全面实现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音像记录,对今年的行政执法案件全面进行法制审查,由法制科和法律顾问出具审查意见。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根据《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我局通过定期评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自行组织对2020年以来结案的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案卷、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案卷评查,针对案卷评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在市人社局和市、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都取得较好成绩。
五、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精神,逐项对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强化领导、落实制度、规范执法、创新方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规划部署,提高部门协作。深入分析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逐项对照,提早规划,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互动交流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政府工作分解到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同时,由局法制科统筹协调,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有步骤,有层次的落实各项任务。
(二)创新工作方法,扩大法制宣传。结合劳动监察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健康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完善员工管理,防范劳资事件。组织企业负责人、劳动者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劳资双方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创新宣传方法,采用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组织劳动普法宣传月、“3·15”、12·4宪法日宣传系列普法活动。
(三)强化工作保障,提高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定期开展局内学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或者学法讲座,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疑难案件研讨、政府合同法律审查等方面发挥其专业作用。加强全局法治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和业务培训,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四)优化管理机制,营造法治环境。针对疫情期间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情况,转变政府工作理念,采取审慎包容态度加强政企沟通,优化管理方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继续推行企业劳动关系“健康体检”服务模式,加强执法过程中的调解工作,保护企业创新精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实劳动争议四级调解网络,稳步推进“阳光调解”系统应用。围绕“仲裁专业化改革、提升案件质量、增强仲裁效果”三个重点,稳步推动仲裁工作顺利开展。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