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区安监局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龙安监管〔2015〕13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岗区安监局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日
龙岗区安监局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
为落实《龙岗区2015年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工作方案》,加快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进度,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缩短审批时限,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精神,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集中审批服务职能,成立审批服务科。
决定成立龙岗区安监局审批服务科,设在危险化学品管理科,负责全局原有分散于各科室的审批及备案工作,包括如下几项业务: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乙种、非自有仓储)行政审批;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三)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审批服务科负责对接区政务服务大厅40号综合窗口受理审批件,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及执法监察科负责制定规范和标准,提供专业支持或履行加强监管、执法职责。
审批服务科依据有关条例及管理办法依法进行审批。
二、减少审批层级,加强审批授权。
按照一个口进一个口出原则,由审批服务科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结,授权审批服务科负责人负责所有审批项目的初审,授权审批服务科分管局领导负责所有审批项目的审批。审批服务科负责人负责跨部门审批事项的协调工作。
此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