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河街道2021年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我街道关于本项目做出如下调整:
1.“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三条“(二)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承诺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显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2条信息的截图;”修改为“(二)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承诺函”)”
2.“评分信息”中的“技术部分”第一项“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的“1.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得6分。2.具有国家一级法官的,得6分。以上2项合计最高得12分。【第1、2项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调整为“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得12分。具有本科学历的得6分。本项最高为12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1年1月21日下午16:30”调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11:30”。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