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6号)精神,为做好斗门区今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斗门区或人事(劳动)关系已挂靠在斗门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斗门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9月7—27日(周一至周六8:00-12:00时,节假日除外)。
斗门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439号,联系电话:6276160)。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
体检需空腹进行,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3,要用A4纸正反打印,表中须张贴申请人相片,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相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片同底。)请申请人员在具备其它各项认定条件后,再做体检。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9月11—19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网上申报时还需注意:
(1)上传的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该照片与纸质申请表照片同底。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号及密码。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3)申请人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已完成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提交在网报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手工填写或非网报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效(请在照片处粘贴大1寸照片,要求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二)受理认定
1.受理认定时间:9月20—3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受理认定地点:斗门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后山南60号)办公楼三楼305室。
四、资料提交及相关要求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登录本人网报页面打印,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指定医院为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2);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人事(劳动)关系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含 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的社保流水)或居住证;
9.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将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装入自备的纸质档案袋中,并将《斗门区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4)贴于档案袋正面。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项材料经审核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个人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五、证书发放
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将通过短信通知到申请人手机。届时,凭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条领取教师资格证。
六、其他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统一使用A4纸。
2.若对斗门区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存在疑问的,可致电:5558331(蒋老师、何老师)咨询。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4: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格检查表、认定档案袋封面
斗门区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4: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格检查表、认定档案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