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府函2016317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387号建议的答复
何彩梅(等7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危险边坡治理及边坡绿化的建议》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办法》、《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等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深府办函﹝2015﹞200号)及我区《关于印发地质灾害和危险建筑边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1号),危险边坡根据类型分为建筑类边坡、交通类边坡、水利工程类边坡、以及山林绿道等城管类边坡,分别由建设、交通运输、环保水务、城管部门负责组织排查、评价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价和治理由规划国土部门负责组织。
二、我区已成立余泥渣土受纳场及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对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进行专项整治。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工程施工任务具体由辖区街道办负责,区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三、我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边坡、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实行专家评审制,由建设单位(街道办)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同时,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鼓励施工单位探索施工新工艺和新技术,督促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水土保持、生态美化等要求,达到边坡治理和绿化结合的效果。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联系人:房玮,联系电话:2999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