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冲动不可取人民调解化纠纷
2021年1月7日,斗门区司法局白藤司法所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宗由公安机关移送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仅用1天时间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悉, 2020年12月11日晚上,张某邀请一群朋友到某酒吧喝酒,在酒吧巧遇林某的朋友,并随其走进林某的包间一起喝酒。酒过三巡,因林某的朋友对张某的女性朋友进行拍照的事情,林某与张某发生了口角,并发展成斗殴,在场人员见此情形,立即上前将二人分开,并把头破血流的张某送去医院。就医过程中,张某在医生建议下报警,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之后,遂申请调解。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法律知识薄弱,且该打架行为是在酒精的作用下发生,双方都存在着一定的过错,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法”及“法理疏导法”,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法、理、情”三方面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讲解、劝导、普法,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因饮酒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明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年关将至,区司法局温馨提醒:饮酒须有度,切不可因过量饮酒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甚而触碰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