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深圳裴顺风中医(综合)诊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深宝卫计医政〔2018〕580号
深圳裴顺风中医(综合)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深圳裴顺风中医(综合)诊所的主要负责人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裴顺风中医(综合)诊所的主要负责人由“裴顺风”变更为“杨春梅”。
二、要求该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4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4:33: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