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小区物业安全监管工作防止中毒事故发生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中毒事故情况的紧急通报》(粤安办〔2018〕41号)文件精神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小区物业安全监管工作防止中毒事故发生的通知》(深建物业〔2018〕9号)文件精神,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安全排查,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小区发生类似事故。
一、在小区加强燃气用气安全、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宣传力度,加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燃气中毒事件。
二、保持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地下或隐蔽场所的清洁和通风,避免空气污染和空气不流通。
三、避免在狭小和封闭场所开展产生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作业活动。
四、在化粪池清理时要求清洁公司做好防护和防范工作,避免发生中毒等事故。
五、各物业服务企业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我局将对小区进行安全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视情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