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新农合报销比例
让农民看病不再难
9月1日开始执行
“没想到能给报销这么多钱。”9月1日在市医院门诊大厅合作医疗报销窗口,刚刚领到报销款的龙山南洼村民王某,高兴地一边点钱一边自言自语地说。“能说说你住院花了多少,共报销了多少吗?”听说是记者要采访,爽快的王某就打开了话匣子:“这次住院花了40146.8元,领到了13332.2元。俺今天很幸运,听说刚刚提高了报销比例,这不第一天就让俺给赶上了,比以前多报了2473.4元呢。回去后俺要先入上明年的合作医疗。”13332.2元的报销款让王某愁眉不展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记者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了解到,为了让农民看病不再难,今年我市又拿出950万元加大了财政补助力度,加上农民个人筹资的10元,每年每人总筹资达到50元,并已于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报销政策。
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法规定,农民群众所交纳的10元钱全部用于在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报销,在基本用药目录内,西药费按20%给予报销,中药费按30%给予报销,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理疗等中医适宜项目按40%给予报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就诊的参合农民,按每人每年20元包干使用,用于1000元以下医药费报销。在基本用药目录内,西药费按30%报销,中药费按40%报销,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理疗等中医适宜项目按50%报销,化验、放射、B超、心电、住院费等项目费用报销50%——70%,最高报销600元。参合农民医药费用1001元以上部分享受市级大病报销,在全市各医院就诊时分段报销比例比原来各提高5个百分点,7.5万元封顶,累计最高报销3万元,中药及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理疗等中医适宜项目报销比例在以上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0%。新调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法,开始实行单病种报销,对精神病人按医药费的40%给予报销,白内障病人按医药费的30%报销,结核病、皮肤病人按医药费的30%报销,孕产妇在市直医疗单位住院分娩的,报销总费用的30%。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对高血压病等慢性病实行特殊补偿方式,并规定了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的救助办法,并对农村特困户或患大病花费大额医药费用者可按有关规定,给予二次3000——5000元补偿。
据了解,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2004年开始,经过三年的试点探索,已为202万人次报销,共计报销7238万元,仅今年1月份——8月份就报52.6万人次,报销1951.5万元,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发挥了积极作用。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提高了报销比例,增加了许多报销项目,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让农民看病不再难,深受农民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