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号绿道珠海延长段(高栏港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1号绿道珠海延长段(高栏港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
联系电话:0756-7716611
传 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广东1号绿道珠海延长段(高栏港段)工程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珠海高栏港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1号绿道珠海延长段(高栏港段)东起鸡啼门大桥中,北止珠峰大道,全长约23公里。途径平沙路口、南水大桥东、台湾农业观光园、平沙公园、南新加油站。共设4个驿站,其中一级驿站2个、二级驿站2个。 | ⑴水污染: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⑵大气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时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如实施洒水抑尘、及时清扫施工场地等。设置洗车槽,运输机具在进入市政道路之前应将车轮清洗干净。 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分类回收,部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至相关部门指定位置填埋。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文明施工。 ⑷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避免在中午、晚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 本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