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调整A8260220宗地建筑高度公示的通告
A826-0220宗地位于龙华区梅龙路与清泉路交汇处,用地面积10562.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公司。该宗地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7-0014号),规定建筑高度:≤30米。现来文单位申请调整该宗地建筑高度。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建筑高度调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高度
建筑高度:≤30米。
二、调整高度
建筑高度:≤35米。
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址: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2.项目用地现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3335726 传真:23335701
***:用地位置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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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