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罗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
一、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方面
(一)行政处罚
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进行查处;
6.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为进行查处;
7.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查处;
8.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9.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行为进行查处;
10.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11.对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查处;
12.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行为进行查处;
13.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14.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16.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7.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行为进行查处;
18.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查处;
19.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行为进行查处;
20.对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进行查处;
21.对生产经营单位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行为进行查处;
22.对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23.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的行为进行查处;
24.对未经定点,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行为进行查处;
25.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进行查处;
26.对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行政强制方面
27.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8.责令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29.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
30.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5楼。
投诉咨询电话:12315
二、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一)有关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行政法规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三)部门规章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5号令
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隐藏《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6号令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隐藏17号令
8、《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31号令
9、《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10、《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