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财政局(国资委集资办)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财政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个,即本单位机关。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区财政局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95.37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万元,占3.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2.14 万元,占96.61%。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团组 0个、 0人次。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对口扶贫单位交流回访、兄弟单位来深交流学习。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2.14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一是新购车辆数量、总金额及车均购置经费情况:新购车辆0辆,总金额0元;二是本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租赁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2.14万元;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财政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0.56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增加18.67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14.41万元。
主要原因:2013年出台中央八项规定,但深圳当时还没有具体管理办法,没有明确支出范围和标准,因此部门公务接待限制十分严格,接待经费大幅削减;随着中央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正常开展。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公务接待预算是预计数,届时以实际支出数为准。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2.92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10.78万元。
主要原因:考虑到我局公车普遍老化严重,维修费用逐年增长,因此较2013年实际支出相应调整增加。目前,我局已完成公务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费用将大幅下降,具体以年终统计的实际支出数为准。
附表: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95.37 | 0 | 3.23 | 92.14 | 120.56 | 0 | 17.*** | 102.92 |
注: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