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司法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香洲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部署的任务分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源头防范。
以劳资、民间融资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积极协助镇街及有关部门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和萌芽状态,防止经济领域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举办调解员技能大赛,激发人民调解员学业务,比技能热情。今年1-12月,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3701件,调解成功3653件,调解成功率为98.7%。其中,各镇(街)共调处民间纠纷147件,成功调解14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各类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135件,邻里纠纷652件,合同纠纷205件,损害赔偿纠纷1358件,劳动争议纠纷183件,物业管理纠纷398件,生产经营纠纷58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4件,医疗纠纷4件,刑事和解纠纷1件,其他纠纷683件。
2.加强三大调解联动,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上半年新设渔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纵贯镇街、社区,派出所、法院(庭),横跨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的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全区共设立170个人民调解组织,各类调解组织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整体联动, 今年1-12月,驻派出所调解室受理调解案件1880宗,成功18***宗,成功率为99.1%;驻南湾法庭受理256宗,成功256宗,成功率为100% ;驻区法院调解室共收案212宗,调解成功212宗,调解成功率达100%。区劳动争议调委会共受理26宗,成功25总,成功率为96.1%。物业调委会共受理19宗,成功19总,成功率为100%。德行调委会共受理18宗,成功18宗。
3. 采用多种方式方法,优化人民调解效率。
第一,重点加强对死亡案件和群体性纠纷的调处。第二,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综合利用分级调解、联合调解、“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法,通过法条剖析、情理分析,引导调解当事人换位思考,分清利弊,防止矛盾扩大第四,在调解过程中“依法有情”,寻找情、理、法的平衡点,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双方利益诉求,从而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
4.扎实开展“保稳定 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第一,迅速部署,落实工作。我局按照市局《关于印发“保稳定 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关于第二,按照任务,紧抓落实。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好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如可能影响社区“两委”换届的突出矛盾纠纷以及其他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敏感问题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各调委会每周排查不少于一次,司法所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各村居法律顾问、区司法局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建立区、镇(街)两级工作台帐,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化解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第三,严格按照省厅印发的方案中明确的八项重点进行排查。截止至目前,香洲区共排查出影响较大的案件19件。其中8件已调解解决或协助政府、街道调处成功,11件正协助政府、街道进行处理,并制定了化解的相关措施,密切进行***处理。其中,涉农问题2件,涉土问题1件,涉房地产矛盾纠纷6件,其他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易引发群体事件的各类敏感问题等方面的矛盾纠纷10件,未发现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类型纠纷。
(二)积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2017年,香洲区普法办先后组织了全区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专题研讨班、香洲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民法总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专题报告学习会等活动。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各镇街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共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155次。2017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全区共1840名公职人员参与学法考试。通过系列学法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我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正确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统筹推进,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第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我区法治文化公园,完成荣泰西法治文化公园和钰海社区宪法主题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依托狮山街道市民艺术中心平台,开办“法治讲堂”,定期播放法治电影,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大众性、娱乐性群众活动中;配合创文中心工作,推动126个社区建设完成法治宣传栏。与珠海电台市民热线栏目合作开办“法治香洲”,借助大众媒体扩大普法影响力。
第二,与受众需求相结合,开展精准普法。推广“指尖上的普法”,通过社区短讯平台、小区业主微信群、社区工作群向居民推送“一句话普法”;依托“3·8妇女节”、“5·1国际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深入社区开展禁毒、消防安全、文明养犬等专项普法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尊法用法守法氛围。
第三,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依托狮山市民艺术中心设立“狮山街道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办的“狮山法治讲堂”、“狮山街道中小学生夏令营”、“狮山电影之夜”、“狮山周末法庭”等特色品牌项目。2017年8月6日,香洲区司法局局长吴涛被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授予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9月26日,香洲区被珠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香洲区司法局被珠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先进单位称号,狮山司法所所长徐杉、吉大司法所所长陈思明被珠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第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81个,推动南屏镇、湾仔、拱北、前山街道加快省级“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将拱北街道华平社区、前山街道福石社区、翠香街道钰海社区确定为市级法治创建活动示范点备选社区,培育1家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被推荐为全市突出代表。
3.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为全面推动香洲区普法责任制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区普法办专门印发了《香洲区推行普法责任制工作文件汇编》,《汇编》包括《香洲区落实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香洲区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分解表》、《香洲区普法责任清单》、《香洲区2017年“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工作计划》、《香洲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扎实做好文明城市复牌迎检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全面推动香洲区普法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落实普法责任制公告制度。2017年上半年,香洲区各单位均向区普法办上报了各单位2017年开展普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区普法办通过香洲区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示《香洲区2017年“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各单位纷纷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各单位2017年开展普法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普法责任制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均向区普法办提交了各单位2017年开展普法工作的信息(包括图片资料)。
二、薄弱环节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7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的地方,例如,兼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量较少,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还相对落后,新媒体与工作的结合率不高;等等。下一步,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作用,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的作用,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情、理、法”手段,将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工作,加强多领域多部门的联动调解机制,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集体上访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完成我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抓好领导干部及青少年等重要群体学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法治文化载体;扎实完成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法治示范镇街的创建工作,确保2018年底9个镇、街道全部完成“法治镇(街)”创建工作任务。
香洲区司法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