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交办问题办理情况20180705
序号 | 所在地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督办要求 | 具体整改措施 | 责任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完成整治 | 整治工作进展 |
1 | 斗门区 | 在珠海市斗门区平岗泵站二级保护区内发现一家化工厂,未在珠海市上报的问题清单内。该企业名称为珠海市斗门联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设备,未切断电源,有化工原料,地面有大量油污,储存大量化工原料桶,散发剌激性气味,存在大量固体废物(是否危险废物有待鉴别)。 | 限期一周内依法将该企业拆除到位。 | 1、立即对联合新材料公司场内原料、废桶、油污等进行清理; 2、分阶段拆除和搬迁联合新材料生产设备。 | 斗门区政府 | 1、6月1日前完成场地内原料、废桶、固废等清理; 2、6月1日前拆除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其余设备将于8月前彻底拆除并搬迁完毕。 | 否 | 已基本完成场内废桶原材料清理工作,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截至6月29日,该公司的空压机、配电柜、钢制池等已经基本拆除,下一步全力进行反应釜的清拆工作。 |
2 | 斗门区 | 珠海市斗门区竹洲头泵站二级保护区内有5个村庄生活污水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未排至保护区外。 | 各区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保护区内不得存在污水排污口。 | 1、经核实,督查组反映的五个村实际上为一个名为丰洲村的行政村,该行政村下属包括布洲、竹洲、泗益、禾丰四条自然村,其中禾丰村及竹洲村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外。 2、斗门区政府正加紧组织专业人员论证比选短期内能取得明显成效的改善方案。 3、各区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保护区内不得存在污水排污口。 | 各区政府(管委会) | 1、6月1日前斗门区形成初步解决问题方案; 2.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 否 | 目前已研究出将布洲 、泗益污水处理站点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官网工程引至水源保护区外排放的初步方案。 |
3 | 香洲区 | 碧桂园香琴花园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己打桩,现场正在施工。 | 立即将广昌泵站二级保护区内问题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尽快制定整治计划,限期依法整治到位。 | 依法开展调查整治,要求碧桂园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排污口及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 香洲区政府 | 6月1日前公告碧桂园香琴花园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无效,6月底依法完成调查整治。 | 否 | 香洲区环保局已对碧桂园项目环评登记表自行备案作无效公告,5月31日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建设。6月27日,市环保局再次召集区环保局和市测绘院到广昌泵站现场,提出采用现场测量坐标与保护区红线图对比转换的方法,测算出二级保护区的范围,进而计算出碧桂园项目占用保护区的实际面积。目前,市测绘院正在进行坐标转换和面积测算工作。 |
4 | 香洲区 | 检查发现,珠海大桥穿越珠海市香洲区广昌泵站二级保护区,未建设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污染防护设施,未单独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公路局加强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线路的风险防范,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珠海大桥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建设,编制应急预案。 | 完成珠海大桥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建设,编制应急预案。 | 市公路局 | 2018年10月底前 | 否 | 1.经多次研究讨论拟定两个排水系统改造初步方案,待报市政府审批。 2.应急预案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走内部报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