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来我局调研两法衔接工作条例实施情况
3月17日下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就《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到我局进行走访调研。局法规科、农产品执法大队、市渔政支队、市水政支队等相关科室及执法单位参加调研座谈会。
自2015年3月1日《条例》生效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珠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执法协作规定》,完善我市水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组织我局40多名执法骨干参加“两法衔接”培训,局农产品质量执法监察大队邀请市检察院专家对全市农产品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两法衔接”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各样的培训途径,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市渔政支队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3宗非法电鱼等案件,有力震慑非法捕捞行为。
调研座谈会还就“两法衔接”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展开讨论,例如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快速响应机制欠缺、部分违法行为立案追诉标准不明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的后续反馈等。
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韩树军通报了我市“两法衔接”平台的工作情况,并充分肯定我局在《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面的成效。他指出,行政执法机关处于“两法衔接”的首要环节,是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关键因素之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两法衔接”工作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例如在打击非法捕捞方面,近年来,渔政部门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电鱼案件12宗,实现珠海建市以来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者刑事责任零的突破, 对不法分子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韩树军表示今后要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召开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联席会议,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统一认识,共同研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形成集体合力,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惩戒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