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高校,各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 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级及判定标准,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参照生产经营单位有关标准制定完善本校(园)排查治理有关标准、内容和制度。同时,要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一体三平台”监管,把安全隐患自我排查、整治工作经常化、常态化。 二、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市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点击)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点击) ***3: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通报(点击)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