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宝塔石化4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受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了珠海宝塔石化4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次海洋环评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珠海宝塔石化4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西滩填海造地区内,其中心地理坐标为:21°59′14.380″N,113°13′29.652″E。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18234.59万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填海造地31.1543公顷,填海成陆后,用于建设OCU(烯烃异位转化生产烯烃)装置、异丁烷脱氢装置以及MTBE装置与双氧水装置。本项目以 炼厂的液化石油气(碳四)为主要原料,通过OCU(烯烃异位转化生产烯烃)装置以及异丁烷脱氢装置分离及生产丙烯、异丁烯、氢气等产品。同时利用异丁烯以及氢气中间产物配套生产汽油添加剂MTBE以及27.5%的双氧水产品。整个厂区主要分为行政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装置区和原料及成品储存区四个功能区,其中行政管理区设有综合办公楼、科研实验楼;辅助生产区设有中央控制室、总变电站、空压站、维修及备件仓库、辅料仓库、循环水场、纯水站、消防水罐、事故水池、污水处理装置等。
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海洋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查清项目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沉积物、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
2、对工程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及海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提出海洋环境保附措施。
3、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个人和单位团体)、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海洋环境可行性做出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按照海洋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当地海洋环境状况的意见。
2、对项目建设产生的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联系方式为了使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玉群
电话: 075****7786 传真: 075****7786
地址: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九路
Email: 307690254@qq.com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9024516 传真:020-8445167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号
Email:769692707@qq.com
建设单位: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