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1〕23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珠海市消安委办《关于印发〈珠海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珠消安委[2011]2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10年12月起至2011年底,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特制定《珠海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联系人:盛作兵,联系电话:2233072,电邮:shengzuobing01@126.com)
珠海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和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要求,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珠海市消安委办《关于印发〈珠海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珠消安委[2011]2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10年12月起至2011年底,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各施工企业的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消防装备得到明显增强。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切实提高建筑工地火灾防控能力,夯实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管副局长陈相斌任组长,局质安科梁慈锦科长、市安监站周咏文站长任副组长。下设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全面开展对本辖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牵头组织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跟进督促整改。 (二)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活动,各施工企业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2011年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工地“四个能力”建设要全部达标,每个建筑工地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要完成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2012年,一般单位要全部达标。 (三)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练兵活动。 深入推进各类应急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局《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预案》的要求,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完善充实应急救援专家库,建立经费保障渠道,从制度上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引进新型、高效、实用的装备,重点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建立规范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各自任务需要,建立专业培训制度,开展专业训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同时,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演习,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四、方法与步骤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都要成立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协调部署本辖区建筑工地的“五大”活动,相关工作结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全面开展。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28日前)。 广泛开展宣传,层层动员发动,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专门的部署动员会,逐渐铺开“五大”活动各项工作,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11月30日)。 全面铺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立足长远,在扎实开展“五大”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各项工作长效制度,确保行动成果得到不断巩固,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实现长治久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20日)。 我局组织对各区建设局开展“五大”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政府组织验收组对各部门“五大”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我局将加强对各区、各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火灾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实施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区镇、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全市通报,并将每次检查考评情况列入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好的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在3月7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工作办公室,并在每月26日前、2011年12月15日前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办公室报工作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