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报送在建工程报表及申报良好行为信息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局将开展2013年度上半年不良行为记分排序及警示工作。2013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受到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的监理企业,请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报送2013年1月-6月在深圳市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数。请将填报的《监理企业在建工程报表》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按报表填报的工程顺序依次排放),于2013年7月19日前报送至我局政策法规处901室。
根据《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诚信管理办法》,我局将于2013年9月1日开始对施工企业此前2年内被录入诚信系统的信用信息开展阶段信用评价。为全面采集企业信用信息,请各施工企业按照《诚信管理办法》及其***的相关规定,于2013年8月9日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申报2011年9月1日以来的良好行为信息(已经申报的不需重报),同时向我局相关部门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经核查符合要求的,计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
请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按照《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阶段信用评价开始前6个月内其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开展履约评价,并于2013年8月9日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填报履约评价结果。
联系人:(监理企业)涂婉宁,电话:83785101;(他企业及单位)马艳园,电话:83783933。
特此通知。
***:监理企业在建工程报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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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2013年 1月—6月在建工程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