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庆大霉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横琴新区统筹发展委,香洲、斗门、金湾区物价局,各经济功能区经发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庆大霉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局于2月1日发出的《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庆大霉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珠价[2012]10号),由于此文印发后有所修改。现以此件为准,之前收到的文件作废并请自行销毁。
请各有关单位到市发改局网站(www.zhdpb.gov.cn)从新:1、庆大霉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2、甘氨双唑钠等废止或失效的药品价格表。3、需提供产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和出厂价格调查审核报告的药品品种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 药品 价格 通知
抄送:市医改办、市纠风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检查所、价格监测中心,深圳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