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地10条河流全部实行河长制
8月21日,坪地街道召开河长制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街道河流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立足“一河一策”模式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同时对街道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坪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钟春平参加会议。
据悉,坪地街道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的河流有10条,总长度37.18公里,流域面积2.72平方公里。根据河长制相关规定,由钟春平担任辖区内河流街道级总河长,负责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街道级河长;各河流流经社区,由社区“一把手”担任社区级河长;各河流流经居民小组,由居民小组组长担任居民小组级河长。同时,专门设立坪地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系统制定街道范围内河长制制度和考核办法,协调“一河一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对社区河长考核,建立河湖档案以及开展河湖保护宣传。
钟春平表示,坪地街道已完成龙岗河(坪地段)、丁山河(一期)的整治,目前黄沙河的整治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尤其丁山河经过一期整治后,在高桥段已经形成了水清、岸绿、树葱的靓丽景观,成了坪地居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但水环境保护和管理存在的各项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各社区、各部门要在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此外,会议还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据了解,7月以来,坪地街道先后组织了多场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中村卫生死角、“三小”场所等进行了全面整改,城市环境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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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地街道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的10条河流
龙岗河(坪地段)、丁山河、黄沙河、黄沙河左支流、花园河、长坑水、白石塘水、黄竹坑水、上輋水、和尚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