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与深圳海警局签订执法协作备忘录
为贯彻落实中国海警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强化海上执法协作,加大海洋违法惩治力度,不断提高海上监管效率和执法合力,2020年12月3日下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和深圳海警局在盐田海警工作站签订执法协作备忘录。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许安阳支队长、李伟光副支队长,深圳海警局张帆局长出席签订仪式。
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和深圳海警局结合各自职能,本着联动协作、注重实效原则,双方均同意在海域使用和海洋工程监管、海洋环境保护和海岛保护、渔政管理和渔港监督等方面加强执法协作。根据备忘录,两支海上执法队伍今后将建立日常沟通对接、执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执法联动等四项执法协作机制。双方将充分利用以上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发挥各自执法专长,特别是在打击“三无”船舶、休禁渔执法、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两法衔接”等重点工作上加强协助配合和联勤联动,切实形成同防、联查、共治的海上良好执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