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要求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根据上级要求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同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7号)的要求,切实简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简称“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提供“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统一式样,供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样式见***),无需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对持有上述通行证的车辆,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二是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对于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需采用隔离14天的措施。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对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水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采取隔离措施,坚决避免地方“一刀切”采取隔离措施影响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三是根据交通运输部通知,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特此通告。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样式)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包车通行证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3日
***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承运单位: (名称)
特别提醒: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期间农民工包车通行证
组织单位: (名称)
承运单位: (名称)
特别提醒: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