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150万吨年大豆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150万
吨/年大豆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该公司二期150万吨/年大豆加工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安工业区。因生产发展需要,该公司在现有厂区内投资34460万元建设150万吨/年大豆加工项目。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占厂区总面积4.4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新增2台35t/h燃煤锅炉,部分工程依托该公司已建项目,包括成品油储罐、包装粕库、消防水池、废水处理站、办公楼、员工宿舍与饭堂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大豆150万吨,年产四级豆油30万吨、豆粕118.5万吨、浓缩磷脂12000吨。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后,连同锅炉废水、预处理和浸出车间工艺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入珠江洪奇沥水道。项目锅炉废气脱硫经双碱法棒栅喷淋加旋流板塔脱硫、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和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60米高烟囱排放。项目锅炉废气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已按我局环境监控中心的接入标准将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实时传送到我局监控中心。简仓进出料口、原料大豆除杂、豆皮整粒加工、豆皮粉碎、豆粕粉碎、豆粕输送系统、豆粕风干机、豆粕包装等工段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分离加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大豆加工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正己烷,其间产生的正己烷气体利用抽风机抽集后,经矿物油吸附、加热、汽提、冷凝装置回收处理后经阻燃器后通过20米高烟囱排放。项目正己烷废气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已按我局环境监控中心的接入标准将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实时传送到我局监控中心。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分离机、斗提机、输送机、破渣机、轧胚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排放。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生活废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硫化物、氨氮、总磷、挥发酚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项目锅炉废气排放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粤环函〔2010〕18号)附表5“珠江三角洲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表”的排放要求。
项目浸出车间废气排放口排放的正己烷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项目粉尘废气排放口的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项目食堂油烟排放口的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试行)(GB18483-2001)。
项目南面上风向对照点W1、下风向W2、W3、W4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及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机油、水处理污泥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煤灰渣作为建筑材料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排放量150300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0431吨/年,氨氮排放量0.09168吨/年,动植物油排放量0.0962吨/年;项目废气排放量101634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排放量68.6601吨/年,烟尘排放量28.5105吨/年,工业粉尘排放量1.046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83.0466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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