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物业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我办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我办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亲民”、“务实”政府,提高业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统一思想,提高对《条例》施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三是落实受理投诉单位,公布投诉渠道、电话。
(二)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门户网站对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发布。结合阳光政府建设工作,对业务办理及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坚持落实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规章制度。
(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对《条例》进行学习讨论,对《条例》施行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施行后要做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学习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7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通知等内容)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办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1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我办无任何收费及减免项目业务)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办全年没有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2012年工作目标
2012年,我办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我办的工作重点,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形式,使区直机关及时了政府物业管理工作动态。二是进一步规范目录,梳理信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