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17年11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为贯彻落实区委、党工委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质量强区、标准强区、品牌强区建设,继续领跑政策创新的“最先一公里”,同时考虑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情况,我局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和部门征求意见,形成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二次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号)的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7月2日。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409房质量发展处;邮政编码510730;
2.发送电子邮件至:275351470@qq.com;
3.联系电话:020-2225860,联系人:肖凡。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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