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全模式助推乡村振兴
为积极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行四全模式助力全县乡村振兴。
一、全动员式洁净行动创美丽乡村。
一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全体职工每月深入结对帮扶村开展一次义务大清扫活动,同时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积极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助推精准脱贫。二是由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到村开展公益劳动,打扫村庄卫生,一方面美化了该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同时也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被认同感,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全聚力式示范创建创法治乡村。
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订单式普法行动、巡回播放法治微电影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和保障切身利益。截至目前,共播放法治微电影20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8万余份(册),创建市级法治示范乡镇5个、县级法治示范乡镇29个,打造市级法律进乡村(社区)示范点4个,上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三、全参与式纠纷化解创和谐乡村。
司法局充分发挥全县基层调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为契机,针对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组织人员定期排查,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定隐患,使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使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明显减少,积极有效地采用法治手段解决农村稳定存在的各种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221 件,调处221件,调处成功率达100%。
四、全覆盖式法律服务创富强乡村。
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以法律七进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活动为切入点,为农村提供全覆盖式法律服务。一是服务经济发展。积极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提供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好参谋。二是服务 三农。通过办理涉农公证、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修订村规民约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服务民生。打造好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通过设立咨询台、***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深入到群众家中,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积极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陈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