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关于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2019年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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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0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要求,对个别未参加2016-2018年的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开展补登记、审核工作,现拟对提交申请材料并经我局审核通过的卢结枝等50名人员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白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地址:白云大道南383号703室,邮政编码:510440)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我局调查核实。
***: 广州市白云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登记表(2019年补登记)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8637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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