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关于拨付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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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0日发表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转移支付额度的通知》(穗商务函〔2020〕931号),现将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资金拨付给你们。
请仔细阅读《拨款材料提交指引》(***1),根据《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库安排计划(天河区)》(***2),准备好所需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3月31日(星期三)前将拨款材料提交至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商务管理科)。
请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专此通知。
***:
1.拨款材料提交指引.docx
2.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库安排计划(天河区).pdf
3.企业账户信息收集表.docx
4.申请拨付财政资金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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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23:25: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