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协调会(图)
(图:区卫生局分管领导与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共同召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协调会)
6月16日,区卫生局分管领导与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共同召开了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协调会。
会议首先针对办理卫生许可证、年审校验、检测报告出具、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监督监测工作、不合格监测结果报告时限、工作经费等问题进行了协调和讨论;要求区卫生监督所与区疾控中心加强沟通,合理制定计划,共同开展监督和监测工作;区疾控中心要提供相关办事指引,分类别开展监测工作,当监测结果为不合格时,应在出具检测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区卫生监督所,并积极协调区财局解决工作经费问题。
最后,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对于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二是各项工作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三是区卫生监督所和区疾控中心要建立书面制度,双方加强沟通,遇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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