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应急办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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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7日发表
区应急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并整合原由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内设机构承担的应急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区委、区府总值班室工作,办理向市政府上报我区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区政府有关领导交办的各类应急工作事项,承办区委、区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审核各种专项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区应急管理的有关建议;协助区委区府领导处理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和宣传培训,负责全区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与企业之间协调处置公共事件的有关制度,指导企业配合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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