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设立孵化基金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广州众多战略新兴产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将得到更多支持。7月6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参股孵化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政府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
作为首次设立的此类孵化基金,究竟如何运作呢?首先,财政资金退出让利。根据我市创业投资发展实际情况,为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确定了孵化基金的退出让利制度。《办法》规定市财政资金在3年以内(含3年)退出的,转让价格按照市财政资金原始投资额确定,市财政资金在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退出的,转让价格按照市财政资金原始投资额与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确定。
其次,孵化基金发起人专注。为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确定了孵化基金发起人行业领先地位要求,并规定除政府出资人和孵化基金管理机构外,主要发起人(合伙人)为1名,且为在广州市内注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先企业或专业孵化器。
第三,孵化基金投向集中。孵化基金主投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器内的初创期、早中期企业,且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80%。
第四,专业孵化服务与创业投资融合发展。《办法》通过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动专业孵化服务与创业投资深度融合,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链、产业链和创新链三链融合协调发展。
《办法》亮点逐个数
亮点1:财政资金从无偿使用变有偿
市发改委巡视员张晓波表示,本次《办法》的出台,有不少创新。首先在资金的使用上,实现了财政资金从无偿使用变成有偿使用,之前财政资金大部分使用办法是补贴,是无偿的,而现在这种参股基金的办法,实现了无偿向有偿的转化。
其次,财政资金的使用,以前基本上是通过大项目、示范项目的支持,基本上都是比较成熟的企业,是锦上添花;而现在资金使用方向是实现了雪中送炭。为什么这么说呢?张晓波说:“中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都面临融资难、资金缺乏的问题,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孵化参股,可以对小型的、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提供资金的支持,实现中小企业的雪中送炭。”
亮点2:今年投两亿元做孵化器基金
那么,这一战略新兴产业基金每年的投入规模有多少呢?
张晓波透露:“今年我们会拿出2亿元的资金作为孵化器的基金,然后按照1:1.5的规模募集,通过这2亿元募集5亿元以上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扶持。会有多只基金,每只基金政府最少出资4000万元。”他同时透露,受益于这些基金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将非常多,“首先龙头企业是有受益的,基金成立之后,要投入到无数的中小企业中,应该说受益面是比较大的。例如,一个孵化器里有100个在孵企业,这些在孵企业都是能够得到资金的支持。”
由于这个基金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孵化基金,其方向就是广州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制造、时尚与创意、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