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捐建房送温暖灾区过渡安置房捐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建局、房管局、供水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捐建房、送温暖灾区过渡安置房捐建活动的通知》(粤建电发[2008]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灾后重建更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决定用三个月时间在四川省地震重灾区建造150万套过渡安置房,国家分配给广东14万套过渡安置房的建设任务。***书记和黄华华省长要求切实落实中央交给广东的任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建设厅于2008年5月23日下午召开广东省建设系统捐建灾区安置房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捐建房、送温暖的向灾区捐建过渡安置房活动。省建设厅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建设局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建设局要坚决按省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并把捐建活动办好。为此,各地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抗震救灾的总体部署上来,从讲政治和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当前四川汶川大地震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复杂局面,切实增强捐建房、送温暖捐建活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积极的姿态、扎实的作风,切实做好灾区过渡安置房捐建活动的有关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各单位要把捐建工作纳入当前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到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市建设局成立了以林赛标局长为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建工、城建、房管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揭阳市建设系统支援四川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部门职责,及时部署工作。同时,要切实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动员,号召本系统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行动起来,奉献爱心,顷力支援,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支援灾区建设。
三、捐建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捐建活动以自愿为原则。
(二)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和个人要带头做好捐建工作。
(三)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建局、房管局、供水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局负责动员各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所辖企业做好捐建工作。
(四)全市建设系统科级以上干部个人捐建不少于300元;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捐建不少于200元;其它干部职工捐建不少于50元。
(五)全市建设系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捐建2000-6000元。
(六)全市三级以下(丙级以下)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企业和燃气站捐建2000-6000元;二级(乙级)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企业和燃气库捐建6000-12000元;一级建筑施工企业捐建12000-18000元。
(七)各县(市、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企业和燃气站(库)捐建款项由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汇总。各县(市、区)建设系统各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建款项由各局负责汇总,市直各企业、局属各单位和个人捐建款项由各自单位汇总。汇总时请详尽列明捐款单位和个人以及数额,并注明是汇款捐款或现场捐款,于6月2日上午11时前报送市建设局办公室(联系人:陈锡群,联系电话:8291695,传真:8291691,8268835)。
(八)各单位和个人捐款请汇入省建设厅(户名:广东省建设厅。帐号:3602***********9878。开户行:广州工商银行吉祥支行)或直接到市建设局捐款仪式现场捐款。
(九)属汇款捐款的,请将汇款单带至捐款仪式现场。
四、捐款仪式有关事项
市建设局将于二OO八年六月六日下午举行全市建设系统捐建房、送温暖灾区过渡安置房捐建活动捐款仪式。
(一)捐款仪式地点:市建设局十一楼会议厅。
(二)捐款仪式时间:二OO八年六月六日(星期五)下午3:00。
(三)参加捐款仪式人员
1、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建局、房管局、供水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局主要负责人;
2、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3、局属各单位副股级以上人员;
4、驻市建设局办公大楼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5、捐款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勘察设计企业和燃气站(库)主要负责人。
(四)上台捐款代表
1、市建设局主要领导代表单位;
2、市建设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局机关正、副科长(主任)代表个人;
3、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个人和单位;
4、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建局、房管局、供水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局主要负责人代表个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
5、捐款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勘察设计企业和燃气站(库)主要负责人代表各自企业。
(五)上台捐款时,以汇款形式捐款的单位,举行仪式时使用市建设局制作的写明捐款单位和数额的铭牌投入捐款箱,现场捐款的请将捐款包装并注明单位和数额后投入捐款箱。
(六)现场捐款数额由市建设局财审科、监察室负责清点确认汇总。本次活动结束后,所捐款项由市建设局财审科、监察室负责向省建设厅做好捐款的相关工作。
(七)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建局、房管局、供水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局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请于2008年6月2日上午11时前送市建设局办公室。捐款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勘察设计企业和燃气站(库)负责人参会名单由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汇总,并在报送该局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时一并报送市建设局办公室(联系人:许晓凯,联系电话:8291695,传真电话:8291691,8268835)。
(八)本次捐款有关情况我局将详尽向省建设厅、揭阳市委、市政府汇报。对捐建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我局将通过一定方式公开予以通报表彰。捐款仪式将邀请揭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揭阳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