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失业保险费率将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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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日前,笔者了解到,为了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从2016年3月1日至2020年底,我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据悉,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我市用人单位费率由原1.5%降至为0.8%,个人费率由原0.5%降至0.2%。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期间,我市失业缴费工资标准继续按照我市社保年度内原有的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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