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土地权利人:詹世福(已死亡),土地证号:总编号10,分编号6—0381号,宅基地面积(宗地号94、95、96、97、98、99、171)6宗地共398.99平方米,土地座落:南街镇红星村委禾村。根据叶秀娇(詹世福之妻)等人申请,我局拟将上述土地中,宗地编号为94号,面积89.69平方米的宅基地;更正为詹世祥、詹世枚共同使用,将宗地编号为99号,面积84.48平方米宅基地更正为詹世祥、詹世能共同使用。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权利主张,如无异议者,我局将依法进行土地使用证权利人更正登记。
特此公告
广宁县国土资源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9 19:21: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