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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8日发表  

深人考发〔2020〕6号

有关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要求,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类型

9月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客观题

9月6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主观题

  说明: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

  2.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有考区,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 〔2020〕3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三种类型。

  (一)“考全科”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7月9日9:00—7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9日9:00—7月24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科目按每人每科66元收取;《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报考人员,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我院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0年8月31日 9:00—9月4日 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9月4日前到我院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需接受我院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0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http://www.cweun.org/)免费。

  (二)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报考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0年11月底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考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上述新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深圳市报考人员须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深圳市此类报考人员应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我院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对深圳市报考人员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我院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或打印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深圳市报考人员的纸质证书由我院负责发放,我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下发的证书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发布证书发放通知,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三)证书查询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要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工作动态”专栏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

  2.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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