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营山县城2017年春节亮化氛围营造设计方案的公告
为了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让全县人民过一个愉快的春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营山县城2017年春节亮化氛围营造设计方案,诚邀国内富有创新理念,具有城市节庆亮化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公开征集活动。
一、设计概况
(一)项目名称:营山县城2017年春节亮化氛围营造建设项目
(二)设计内容:对营山县城2017年春节亮化氛围营造工作进行方案设计,具体设计范围:绥安大道一段至十字口(民政局至十字口农行)、文林路、模范街、复兴路、三星路路口(县农机局路口)、城南镇转盘、滨河路清水广场、南大梁高速出口草坪。
(三)设计要求:1、围绕白天喜庆、晚上热闹,突出特色、提升形象的基本构想,着重表现我县地域文化、城市精神以及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特色,重点突出加快建设生态田园城市的主题。2、要求尽量选用LED灯饰表现手法,同时在部分路段辅以绢花、灯光隧道、LED灯组等方式进行综合打造。3、设计方案概算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四)成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纸质文本:包括设计目录、设计依据及说明、总平面图、实景效果图、设计概算;
2、电子文本:包括纸质文本的电子档和汇报演示电子文档(制作PPT或动画)。
二、报名资格
1、具有照明专项设计资质,独立法人的设计单位或具有彩灯设计、制作、安装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城市照明相关专业职称资格。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7 -28日,每日9:3012:00,14:3018:00。报名地点:营山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地址:四川省营山县宝珍广场),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11月29日15:00(包含答疑时间)。
2、报名方式:应征单位报名时需提供的以下材料:应征单位的简介、资质证书(照明专项设计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应征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但均须加盖公章及带原件验证)。
四、提交成果时间
2016年12月6日17:30前,提交正式成果文本3套及相应电子文档1份。
五、方案选定
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参选文件交县规委会委员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方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确定得票数最高的单位为中选单位。中选单位自行承担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所有费用,并自行承担设计费用,中选单位在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胜 联系电话:081****0472 158****1777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