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安排
仪陇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3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安排
过去一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及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下,就业服务工作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主线,以就业援助为重点,以就业培训、创业培训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41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500人的12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其中特困对象再就业50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30人的152%;新增创业人数1500人,带动就业3000人;组织劳务输出 20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00人的134 %;高校毕业生创业22人,完成目标任务19人的116%。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085人,其中失地农民607人,组织创业培训13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47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000人的103%;征收失业保险费65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0万元的108%;其中新增扩面1200人。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3205万元。仪陇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并于3月正式投入使用。建立了义路镇充分就业示范乡镇,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跨越发展。争取到位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901万元,争取失业保险调剂金100万元,保障了我县就业工作需求。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1、进一步落实好扶持政策,切实做好弱势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把4050人员、失地无业农民等五类就业困难人员放在首位,通过对接摊位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开展结对帮扶等就业援助行动和实施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办法,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按照南人社通平[2013]112号文件要求,完成开发新增公益性岗位700人的目标任务,并立足县情实际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下岗失业自愿兵就业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实施好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政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
2、加大招聘频率,精细化开展招聘服务活动。今年我局多次组织对全县企业开展用工调查活动,加强数据采集,全面掌握劳动力供求情况。并建立详细的用工信息台账,并每月回访一次,每季度更新一次信息。全年共有38 家企业在我局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用工登记,帮助企业发布招聘信息50余条,涉及岗位 4000多个,累计登记求职人员 2598人。二是今年以来我局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了常年招聘会,在新政、马鞍、立山等十五个乡镇建立企业用工基层招聘平台。利用特色周三劳务集市及逢场下乡招聘服务我县企业用工。配合市就业局组织开展了厦门22家中外合资企业来仪的招聘活动。与工业区管委会共同组织了河西工业区13家企业在金城、立山等10余乡镇举行招聘会20余场。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招聘37名工人赴珠海某港资企业制衣厂学习培训,为日后招商引资企业到仪陇办厂做人才储备。通过各类招聘活动的开展,全年累计帮助我县20多家企业招聘1500余人。在广大服务对象中形成了要求职找就业局,要招工到就业局的求职用工氛围,有力地纾解了我县企业用工难的问题。
3、部门协调,强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了加快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速度,力争2013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局多次主动召集了由财政局、担保公司、各商业银行负责人协调,完善了仪陇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继续实行贴息的担保贷款和自主贷款相结合的优惠扶持政策。一是我们加大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的创业优惠政策。二是不断扩大贷款范围,加强贷款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审查审批程序。三是继续将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相结合,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入到创业培训课程,帮助创业者增强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提高其创业成功率,从根本上降低贷款风险。四是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监管,建立贷款受理、审核、审查分工负责制,把好贷前调查准入、申请材料审核、担保能力确认、贷款审核推荐四个关口。同时,加强贷后监管,主动了解贷款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做好贷后回访工作,确保担保基金的良性、安全运转。目前依靠小额贷款自主创业的人数和额度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带动就业的效应逐渐显现。
4、强化平台建设,完善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开通全县38个社区就业服务专网,实行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及河西工业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各创业园区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光纤网络,与县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对接,做到就业信息实时联网发布。二是组织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企业劳资干部进行了专门培训,对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计算机操作证双证上岗。三是认真贯彻川人社发(20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劳动者就业失业、企业招聘用工辞退进行网上实名制录入,对享受就业服务、就业扶持的失业人员进行网上操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至2013年10月底共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4552本,登记企业481户,劳动力入库 85600人,就业登记人员达 41500多人。四是加强就业用工信息宣传平台建设。在镇村设置就业信息宣传栏,张贴招聘信息,全县各居委会、街道、社区张贴就业招聘、政策宣传贴画,悬挂就业宣传标语,利用就业信息短信群发平台发布就业信息,在县电视台、广告媒体等发布招聘信息。
5、扎实创建,推进充分就业镇村建设。根据省厅和市局《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镇创建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响应,在义路镇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示范乡镇工作,建立了社区、村工作平台,落实了劳动保障协管员,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及台账,综合开展就业普查、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及返乡农民工监测等工作,落实扶持政策,并组织专人定期督查指导其创建工作,指导资料台账的准备以及乡镇服务大厅建设,及时更新信息数。
6、全力做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我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妥善处理具体矛盾和问题,综合实施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及小贷扶持等政策,促进小微企业稳定发展。500户小微企业业主参加了创业培训。审核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贷款 325户2125万元。通过小微企业吸纳新增就业达到1800人以上。
(二)、进一步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推进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我局培训工作注重从市场需求和培训学员的需求入手,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提升求职者就业竞争力。一是深入到企业,实行校企联合强化技能培训。今年培训中心对招商引资企业新招收且签订两年劳动合同人员进行了岗位技能培训,全年共培训1060人。二是深入乡镇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我们全年对申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及种养植业的1370余户申请小额信贷的从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与县妇联一起组织农村妇女700余人进行了创业知识培训。对认定的基地校开展的技能培训采取个人报账及代为申请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报账人员必须办理《资格证》或《专项能力证书》,有效地提高了培训学校的教学质量,增强了培训后就业竞争力。全年共培训农村进城就业人员4085人,培训失地农民607人,开展创业培训1370人,分别超目标任务123%、121%、456%。
(三)、强化征收,保障失业和困难人员生活
1、加大政策宣传,扎实做好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参保意识。充分利用电视、LED和深入企业、进驻广场及分片召开扩面征缴动员会等形式,宣传失业保险现行政策法规,提高企业法人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自觉性。二是经常深入企事业单位调查了解,动态掌握企业用工参保情况,准确编制征缴计划,努力做好新增扩面征缴工作。主动加强与系统内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及时互通参保信息,相互配合工作。全年新增参保企业10家,新增参保职工120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稳中有升,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2、强化保障功能,提升失业人员生活水平。 2013年失业保险金累计发放10592人次695万元,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努力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信息采集和终结,全年为在领失业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2105人次,缴纳金额241025元。
3、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使用安全规范。一是加强失业保险基础数据联网上报工作,不断提升失业保险管理水平,保证了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失业保险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采取源头控制。失业保险基金事关失业人员的生存和社会的稳定,通过积极严格的稽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纠正不足。三是严格失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使用安全。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财会制度,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制度,规范收支管理,强化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日常监督、会计核算和财务审查管理,严格使用支出程序,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重视宣传教育,提高素质树立形象
1、加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局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同志一系列***精神,同筑中国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并结合自身工作开展了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打造革命老区经济强县主题教育活动的学习。通过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为推进更高质量就业的中国梦奠定基石。
2、加强宣传,提升服务形象。信息宣传是展示就业工作的窗口,也是就业工作开展的助推器。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沟通传递、舆论导向、宣传推介的作用,更好地展现我县就业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把对就业工作的宣传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对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全年累计在《中国就业》、中国劳动保障报、《四川劳动保障》等国家、省、市、县级各类杂志、报刊、媒体发表论文、通讯稿20余篇、新闻报道5次。通过借助多种方式的宣传,树立我县就业服务工作良好形象,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自豪感,提升了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就业工作的开展和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今年我们积极向上级部门做好汇报工作,全年争取再就业补助资金总量达到1901万元,争取失业保险调剂金100万元。
三、2014年工作目标、思路及重点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其中:下岗人员再就业1200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45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4000万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40人,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40人,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7000人,新增扩面1500人,征收失业保险费500万元,失业保险稽核面达参保职工人数75%以上。
(二)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实现社会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就业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标准精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的新三化进程,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深化就业补贴政策的落实,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扩大就业总量,努力推进就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2014年,我县的就业服务工作重点是:
1.进一步落实好扶持政策,切实做好弱势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把4050人员、失地无业农民等五类就业困难人员放在首位,通过对接摊位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开展结对帮扶等就业援助行动和实施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办法,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按照南人社通〔2013〕112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继续实施好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政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有针对性地做好下岗失业自愿兵就业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进一步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奋力开创全民创业的大好局面。积极协调税务、工商、财政、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好小额贷款等促进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充实完善创业促就业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创业培训、专家指导、政策扶持、***服务等综合措施,巩固完善新县城亚星市场、鸿福市场、朝阳市场、兔香苑四个创业孵化园及马鞍镇永兴市场创业园区,2014年计划在新政镇、马鞍镇,结合产业发展及城市建设,分别再规划建立一个创业特色园区、特色街区,结合政策、扩大覆盖、培育典型,扶持带动就业6000人,形成创业新的增长点。
3.进一步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推进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切实开展好创业培训。对全县享受扶持政策相关人员及时开展SYB创业培训,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学习相结合,聘请县内知名企业老板现身说法与交流创业经验相结合,切实提高参训对象的创业能力。二是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管理,按照市场需求及产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实施定单培训、定向培训、定项培训,强化过程监管,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升培训结业后的就业率。三是开展好针对县内企业的培训。采取企业自主培训和校企联合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产业工人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熟练程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技能支持,提高就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并继续推行个人培训补贴打卡和代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培训资金管理,杜绝虚假培训和套取培训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征收与发放,增强失业保险功能。以企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私营企业和农民工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的重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缴费基数的核定,加大稽核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参保人员失业后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妥善解决好原改制企业遗留问题,按照南府发〔2006〕136号文件精神,对原改制企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事务代理。
5.进一步坚持输出和引入并重,统筹城乡就业。抽样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认真分析劳动力存量,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深化与省内外大型企业农劳合作关系,搭建好劳务协作平台,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并扎实做好农劳监测工作,创建1-2个农劳转移就业创业示范村,积极争创全国农劳转移示范县。
6.进一步加强服务就业平台建设。尽快完善县级公共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功能,尽快建成完善金城、马鞍、立山三个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站。强化社区平台建设,完善全县45个就业服务中心六簿一册软件配套,加强协理员业务能力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仪陇就业网站,精选栏目,充实内容,提升形象。继续开通县级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个乡镇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站、38个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及河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光纤网络,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服务信息化建设。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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